山西省2007年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>>
2007-7-16 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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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门课程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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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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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考生认为所公布成绩与自己估分相差较大,可向所在市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查卷申请,提出申请时需出示准考证原件。申请受理日期
截止到2007年7月31日
,试卷复查内容为主观题核分,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专人统一复查试卷,考生个人不可查阅试卷。